當前位置: 資訊> 上海一農機站站長科研起家后套取農機補貼挪用公款,獲刑7年
上海一農機站站長科研起家后套取農機補貼挪用公款,獲刑7年
作為一名農業(yè)科研人員,王某培育出一種高產水稻,升任農機站站長后,他又研制出點穴式插秧機獲國家專利。
然而,他漸漸把自己的聰明才智用歪了,不僅開設公司套取國家補貼,還挪用公款為個人牟利。
8月9日,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獲悉,王某日前經該檢察院提起公訴,被法院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,并處罰金50萬元。
套取國家補貼
據檢察院介紹,20世紀80年代,王某從農業(yè)??茖W校畢業(yè)后,在一家農科所上班,從事育種育苗工作。他對農業(yè)研究傾注高度熱情,經過三年培育,他研發(fā)的“商育101”水稻產量達到畝產1200多斤,比當時畝產量高出近20%,受到上海市級、區(qū)級農業(yè)指導部門的高度稱贊。
在搞科研的同時,王某通過自學考試,相繼獲得大專、本科學歷,加上科研論文、調研等成果豐碩,他先后被提拔為農科所的副所長、所長。
2007年,王某被調至上海一所農機站任站長。他通過研究發(fā)現,現行銷售的農機機械跟不上農業(yè)生產需要的步伐,需要不斷改良創(chuàng)新。于是,他潛心研制了點穴式插秧機,并獲得了發(fā)明專利,得到了國家專利局頒發(fā)的專利證書。
2009年8月,根據上級要求,上海各區(qū)要建立農機配件服務網點。這一次,王某的聰明才智用歪了,他心中打起主意:農機配件服務網點從事農業(yè)機械買賣業(yè)務,可以從中領到農機補貼,這是一塊大肥肉。
王某決定成立一家公司,領取國家農機補貼。在農機站班子會上,他提出一個“冠冕堂皇”的理由:農機配件服務網點如果由私人經營,私人老板可能進假貨坑害農民,不如以個人名義開辦集體公司,這樣既能把控貨源,又能領到國家農機補貼。
于是,王某任法定代表人的朝陽公司就成立了。王某供稱,朝陽公司為領取國家農機補貼而設立,隱瞞上級可以更好地達到自己的目的,于是隱而不宣。朝陽公司設立后,僅做過兩單手扶拖拉機和水稻插秧機的生意,其余的資金來源均為農機銷售代理商的服務費,朝陽公司成為了王某個人操控的“小金庫”。
王某在任的幾年中,朝陽公司的賬面上有五花八門的支出,包括基建費、餐飲費、會議費,綠化費、汽車維修費等。對于這些費用,王某歸案后辯解稱,大部分用在農機站招待上,具體什么時間什么事項,他自己說不清楚。
2011年,王某害怕私自設立的朝陽公司被發(fā)現,于是,在與農機站副站長簡單通報后,王某將公司轉給他人。“只是公司的法人變了,但是朝陽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還是我,別人是掛名而已。”王某供述。
朝陽公司被轉掉以后,王某對農機銷售商的服務費還是念念不忘。2013年2月,他又成立一家漢波公司,公司定位仍為收取農機銷售商的服務費。這次,王某考慮到自己身為農機站站長不便開設公司,便請一名清潔工做股東,其為實際經營人。漢波公司成立后,王某從農機銷售代理商那里獲取回扣42萬元。
檢察機關查實,王某先后從朝陽公司及漢波公司侵吞公款共計100萬元,用于個人消費及各種開支。
挪用公款經商
通過發(fā)明點穴式插秧機,王某在圈內獲得了不少榮譽。機器發(fā)明之后就是投產,要以公司的名義進行檢測和產品鑒定,進入上海市農機推廣目錄并投入生產。
王某找到一家小廠的負責人常永軍,請他設立一個公司為自己制造點穴式插秧機。但是,公司注冊資金需要30萬元,常永軍只有10萬元,王某便指示農技站財務人員取出20萬元現金,送到常永軍手上,注冊了商育公司。
公司注冊后,開始生產點穴式插秧機。王某在機器設備獲得專利的基礎上,加大對該機器的宣傳。2009年,該機器進入上海市農機推廣目錄,不僅銷量提高,還獲得國家補貼。
2009年6月,為提高商育公司注冊資金數額,王某要求農技站會計將70萬元資金直接轉入商育公司賬戶。商育公司驗資后,將70萬元歸還給農技站。
檢察機關認為,王某挪用公款用于個人從事贏利活動,兩次挪用共計90萬元,已經涉嫌挪用公款罪。
**終,法院判決如下:被告人王某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,并處罰金50萬元。
- 游客發(fā)布于2016-08-10 20:01山東單縣楊樓鎮(zhèn),今年在碭山,和寧陵購買很多臺谷王小麥收割機。有關部門怎不查處套取國家扶貧資金?! ?-來自農機通手機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