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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|天津市2012-2014年農機推廣目錄2013年調整申報通知

作者:天津市農業(yè)機械局 本站發(fā)布時間:2012年12月27日 收藏

關于開展2012-2014年(2013年調整)天津市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

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(yè):

  為做好《2012-2014年天津市支持推廣的農業(yè)機械產品目錄》(2013年調整)申報工作,按照“天津市支持推廣的農業(yè)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”的有關要求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一、目錄產品申報范圍

  耕整地機械、田間管理機械、種植施肥機械、收獲機械、收獲后處理機械、農產品初加工機械、畜牧水產養(yǎng)殖機械、農田基本建設機械、設施農業(yè)設備等十大類,具體小類、品目詳見附件1(天津市2012-2014年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申報范圍及銷售數(shù)量要求)。

  已納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,不在申報范圍內。

  二、企業(yè)資質及產品申報條件

  (一)企業(yè)資質

  1.在國內注冊、具有企業(yè)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(yè)。

  2.企業(yè)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,員工人數(shù)應在60人以上。

  3.2010-2012年期間無產品質量投訴或投訴已妥善處理,在國家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抽查結果中,無產品列入質量較差產品名單。

  (二)產品申報條件

  1.在天津市范圍內具有良好的市場需求,近兩年天津地區(qū)銷售數(shù)量符合要求,詳見附件1(天津市2012-2014年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申報范圍及銷售數(shù)量要求)。

  2.申報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2013年12月31日(含31日)之后。

  三、申報材料要件要求

  申報企業(yè)按產品型號分別將紙質申報材料裝訂成冊(訂書釘或膠狀裝訂),每種型號產品裝訂一冊,不得另有附件,不得將多個產品的材料合訂成冊。所有的復印件材料用A4紙復印,字跡清晰、容易辨認,并需加蓋企業(yè)印章。所有的電子版文件請刻錄在同一張光盤上,按照型號分別建立文件夾保存。

  1.申報書及word電子版文件(見附件2);

  2.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;

  3.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;

  4.產品彩色照片(6寸3張,前、后、側方向各1張,粘貼在一張A4紙上)及照片電子版(*.jpg格式,大小小于1M);

  5.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復印件;

  6.農業(yè)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;

  7.農業(yè)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復印件;

  8.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證書及其附件復印件;

  9.企業(yè)產品標準復印件,如執(zhí)行國家或行業(yè)標準應提供技術監(jiān)督局備案文件復印件;

  10.使用說明書;

  11.企業(yè)2011-2012年在津銷售記錄及用戶發(fā)票復印件;

  12.保養(yǎng)、一般故障排除、易損件更換、使用培訓資料視頻(avi格式)。

  四、申報受理機構及時間

  (一)受理機構:天津市農業(yè)機械局裝備管理處(郵寄地址:天津市南開區(qū)白堤路科研東路8-B1-3,郵政編碼:300192)

  聯(lián)系人:王全興,電話:87895311

  (二)受理時間:2012年12月25日-31日

  (三)受理方式:申報材料由申報企業(yè)寄送,郵寄時間以寄送日郵戳為準。

  附件:1.天津市2012-2014年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申報范圍及銷售數(shù)量要求 2.天津市2012-2014年支持推廣的農業(yè)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書

天津市農業(yè)機械局

二○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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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地址: http://enyucn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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