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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度新疆自治區(qū)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指南

作者: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農牧業(yè)機械管理局 本站發(fā)布時間:2011年02月10日 收藏

新農機科〔2011〕7號

伊犁哈薩克自治州,各地(州)市農機局,有關單位:

  為做好2011年度農機化科技項目實施工作,我局編制了2011年度自治區(qū)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指南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并就項目申報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項目申報要求

  請各單位根據201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進行申報。申報工作按照自下而上、逐級上報的原則,由地(州)農機推廣部門和縣級農機部門等項目承擔單位負責填寫,材料經地(州)市農機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區(qū)局。對于項目基礎工作扎實,技術或模式成熟,當年就能通過驗收的優(yōu)先予以申報。地(州)農機推廣部門承擔的項目,實施點不得超過2個,并明確項目實施地點及規(guī)模。

  二、項目申報方式

  申報材料由地(州)市農機主管部門統(tǒng)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,請于2011年3月10日前(收到時間)將申報材料報送至自治區(qū)農機局,逾期概不受理。

  三、項目申報材料

  申報正式文件一式兩份、申報書(附電子文檔)一式十五份報送自治區(qū)農機局科教處。項目申報書需用普通A4打印紙印刷、裝訂,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裝訂方法。

  四、聯系方式

  地址:烏魯木齊市新醫(yī)路193號,郵編830054。

  聯系人:袁曉東

  電話:0991-4338386

  郵件地址:htyxd326@126.com

附件下載:2011年度自治區(qū)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申報指南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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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地址: http://enyucn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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